实名举报虚开发票团伙后身亡!牵涉上千家企业,资金流水信息超2万条!

23岁的青年王某寄出实名举报信后不久即自杀身亡。税警双方迅速行动,按照王某提供的信息展开了调查……
一、2019年初,大连市23岁的青年王某向公安机关和税务部门分别发送实名举报信。信中称,大连市某钢材市场中的李某伙同他人结成团伙,通过对外虚开增值税发票非法牟利,现已对外虚开发票涉及金额数亿元。向执法机关举报后不久,王某在自己的微博上公开了部分举报内容。王某在举报信中还称:他是李某团伙的外围人员,由于被李某控制,不得已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现在因实在无法承受心理压力准备自杀。在发出举报信和微博信息后不久,王某便在大连市西岗区一处小区内跳楼自杀死亡。
接到王某提供的违法线索后,辽宁省公安厅和大连市税务机关十分重视,指示相关部门尽快调查侦破此案。
公安机关立案后,详细分析了王某提供的举报材料。举报信息显示,李某曾因经济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现主要从事“发票生意”,其具有非常强的警觉性和反侦察意识,发票业务都是指使他人出面,自己隐身在幕后,对外交往用的也都是假名,其日常交易活动使用的银行账号并不固定,很多都是他人账号。
公安机关依据举报信息提供的一些线索,结合银行提供的《资金流向分析报告》中出现的一些公司和人名,相继传唤询问了一些涉案外围人员。但被询问的人员有的声称不认识李某,银行账户不是自己操作;有的则坚称只是和李某有业务往来,但并没有从事虚开等违法行为。
举报人王某只是李某团伙的一名外围人员,银行提供的资金报告也只是反映出一些涉案账户的资金流动情况。如何找到该团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据,成为侦破此案的关键。
二、面对这一情况,大连市税警双方根据合作机制,迅速交换了案件信息,并进行了会商,决定集中力量协同作战,以此加大案件调查取证力度,力求尽快突破。
大连市税务局稽查局分析案源线索后,根据案件进展和查办情况,决定实施“项目制”稽查,从稽查部门建立的“专案人才库”中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由局领导、检查部门、综合部门、审理部门业务骨干组成的专案组负责案件查办工作。专案组人员进行了明确分工,由专人负责案件查办、政策把握、后勤保障和部门协调等工作。
专案组结合线索通过对工商登记信息、银行账户信息、领票信息等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了辖区内具有重大嫌疑的5户涉案企业,并制订了下一步案件调查工作方案:其一,广泛搜集涉案嫌疑企业基础信息,包括发票进销项信息、发票领用信息、涉案企业人员信息、银行对账单等。其二,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和线索开展实地核查,摸排情况,同时与市场管理部门及涉案企业主管税务机关联络,掌握涉案企业动态。其三,利用前期调查取得的线索信息,结合征管数据、银行对账单信息、公安机关提供的信息和外部网络信息等,进行线索整合,与公安机关协作,确认李某虚开团伙的作案手法,并完成案件取证工作。
经过调查,办案人员了解到,李某团伙注册的公司地址都位于大连本地的某钢材市场内,其对外开具发票的货物名称全部都是钢材类产品。涉案企业的下游852户受票企业90%以上是机械加工和设备制造企业,目前这些企业多数仍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涉案企业上游开票企业有145户,主要分布在北京、天津、唐山、沈阳和大连本地。其中北京、天津、沈阳等地上游企业多为空壳企业,唐山和大连本地的部分上游企业目前仍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
办案人员在调查中发现,该团伙具有作案时间长,涉案人员情况复杂等特点。查询涉案企业的银行账户发现,其中的交易信息十分杂乱,很多企业账户在收到资金后,扣除一定比例金额,剩余资金会迅速转移给其他以个人名义开具的银行账户,并被迅速转走,粗略统计这种账户有几十个。办案人员利用金税三期系统数据、工商部门提供信息和公安信息系统中数据等进行综合调查发现,这些涉案账户的开设人员,有的是钢材市场的经营人员和从业人员,有的是外省农村地区的人员,此外还有大量账户是涉案涉疑人李某的亲属及涉案公司员工等人所开设。
三、由于在调查开始之前,举报人在微博上公开公布了举报信息,加上其随后的自杀离世在社会上产生了不小影响,办案人员在随后进行调查时,发现案件涉及的虚开嫌疑企业已经走逃,专案组无法通过现场调查取得合同、账簿等关键证据资料。办案人员前期对钢材市场有关线索的摸查,也没有取得有效进展。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涉案企业资金流复杂无绪,却成为现有条件下案件突破和获得证据的关键方向。
但税务机关专案检查小组只有6个人,经粗略统计,仅涉案5家企业与相关企业及人员相互之间资金转移的“第一层账户”,其中需要梳理的资金信息就达2万多条,并且资金流向显示出琐碎分散,规律不明显等特点。如果按部就班,按照传统资金流核查方式,一层层对与涉案企业有关的企业账户和人员账户进行梳理、查询和分析,会耗用大量的时间,并延缓案件查办进程。如何才能高效、迅速地分析涉案企业资金流,并从中锁定证明存在虚开违法行为的资金回流信息呢?
办案人员经过研讨,决定另辟蹊径,根据银行反洗钱中心提供的资金流向报告、账户明细信息,结合公安机关调查中确认的涉案人员信息和提供的《人物身份分析报告》等资料,结合交易金额、人员身份、汇款手法、涉案账户地区等进行综合信息分析,对900多名涉案账户人员进行“人物画像”,建立人物档案,并从中筛选出重点嫌疑人员30余名。以此为基础,绘制出信息“图谱”,对嫌疑人员的账户信息和资金流情况实施重点调查。这一战法非常有效,办案人员因此迅速发现并锁定了李某团伙的核心账户十余个,不久李某团伙控制的5家企业与上游企业、下游企业,以及13名业务“中间人”之间的多条隐秘资金回流线路陆续浮出水面。
搜证工作完成后,公安机关布控对李某违法团伙人员进行集中抓捕,除李某逃遁外,团伙成员王某、盛某、许某等6人悉数落网。面对办案人员出示的证据,王某、盛某、许某等人对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李某伙同王某等人结成团伙,利用他人身份证设立多家空壳公司从事虚开增值税发票违法活动,李某负责统筹联系业务,团伙成员王某、盛某、许某等6人负责从税务机关领用发票、联系“客户”等。李某通过支付开票费的方式从上游企业虚开进项发票进行抵扣,再以收取一定比例开票费的方式向下游852户企业虚开发票6542份,涉及金额合计44185万元,税额7511万元。
大连市税务稽查部门根据调查结果,将涉案5户企业违法行为定性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并对下游受票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发出《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帮助当地税务机关追缴受票企业偷逃的税款。
公安机关对虚开团伙核心人员李某进行网上通缉后,迫于压力,2019年10月李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目前,案件的后续取证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司法机关即将依法对李某为首的虚开违法团伙提起公诉。
案评:查案要机动灵活使“巧劲儿”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局长 张启勇
本案是一起由实名举报线索引出的虚开团伙案件。在侦办过程中,虽然曾面临涉案企业走逃、线索中断、无账可查等不利局面,但由于办案组织工作得力、突破方向选择准、信息分析和取证等工作精准有效,案件查办工作因此顺利突破了“节点”,违法团伙最终被连根拔起。
优化资源配置,“项目制”提高了办案效率。团伙虚开违法案件在侦办过程中,往往呈现出涉案公司多、涉案人员多、作案手段复杂,调查取证工作量大等特点,从查办实践来看,传统的两三个人的稽查人员办案配置形式,已经无法满足这种类型案件的查处需要。
本案查办伊始,大连市税务机关即根据案件特点,从稽查“专案人才库”中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案组,并实施了“项目制”稽查工作措施。检查小组各司其职,按计划有条不紊地开展案头信息分析、实地核查等调查工作,并根据案件线索拓展和取证需要,重点对银行账户和资金流实施查证,有效提高了案件查办速度。本案的查办经验表明,改进稽查办案组织模式,结合案件实际需要,实施“项目制”稽查,可有效凝聚办案合力,优化办案资源配置,为案件的快查速办奠定基础。
善用信息技术使“巧劲儿”。目前,虚开骗税违法呈现出职业化、跨地域、违法手段日趋隐蔽等特点,为逃避打击,违法人员通常会想方设法通过伪造业务、伪造资金流等方式制造各种“迷障”。
本案中,面对涉案企业多、人员身份复杂,以及资金流信息数量巨大、繁杂无序的棘手情况,办案人员使巧劲,综合利用金三系统、第三方查询软件、资金回流分析软件等信息化手段,结合公安机关提供的《人物身份分析报告》等,建立了“人物画像档案”,首先圈定了重点核查人员及疑点账户,随后以此为基础,对疑点账户资金流转规律实施精准跟踪和分析,从而事半功倍的快速锁定了违法团伙的大量资金回流证据,为案件的查结创造了条件。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张巍 杨晓昕 本报记者 郑国勇 程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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