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采用灵活用工模式,一定要通过有官方税务部门代征代缴资质的灵活用工平台,这样就能实现四流合一、满足税务合规的要求。
以税优源财税——税优源灵活用工平台举例:
①合同流:企业和自由职业者分别与薪动灵活用工平台签署协议
企业入驻灵活用工平台,签订《共享经济智能服务》协议;
自由职业者入驻灵活用工平台,签订《共享经济合作伙伴》协议。
②业务流:企业和自由职业者通过薪动灵活用工平台发布、承揽业务
→灵活用工平台为签约企业生成企业账户,为企业提供共享经济智能综合服务;企业通过灵活用工平台与签约自由职业者建立合作关系。
整个过程:企业通过灵活用工平台灵活发布任务,自由职业者通过用工平台灵活承揽业务。
因此,通过灵活用工平台,企业和自由职业者的关系是“承揽关系”“合作关系”。
③资金流:智能发薪,银行监管,电子账户清晰可溯源
→企业薪资发放直接付款到银行监管的平台电子账户,平台接到付款指令通过银行API直接下放到个人,资金走向清晰、安全、可溯。
④发票流:薪动灵活用工平台有税务局代征代缴资质,可对接税务部门,为劳务双方合规完税,并开具完税证明
⑤平台可在线为企业开具6%增值税专票,并对自由职业者个税完税。
可见,通过和税务部门签订有委托代征协议同时有对接银行监管api的灵活用工平台,就可以合法合规的实现灵活用工的四流合一。